《快穿之捡忠犬》书是好书,就是不怎么喜欢男主的性格,作为一个男人遇到事不说想办法去面对去解决,反而要自己的妻儿去躲避,没点担当
徒手吃草莓写的《快穿之捡忠犬》这本书情节紧凑,前有伏笔,后有呼应,在位面、现代耽美、属性的小说中,这本书已经写的很不错了。推荐一下!
《快穿之捡忠犬》是把我引入小说界的书也是第一本看完的书,不仅仅是因为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小说,还因为作者徒手吃草莓的文笔。完美的写出人物的情感。
此小说《快穿之捡忠犬》故事情节引人入胜,人物个性鲜明,主人公沈默,阎君,尘眠的爱情如雨后花香,让人上瘾,墙裂五星推荐!
确实不一样的书,《快穿之捡忠犬》不是水文,不拖拉,不繁琐啰嗦,很好看!很精彩!喜欢男女主沈默,阎君,尘眠!期待作者大大出更好的作品。支持。
徒手吃草莓大大构思新颖又严谨,连贯性好,故事结构紧凑扣人心弦。
《快穿之捡忠犬》是我第一部认为非常好看的小说,甚至看了不止两遍,作者徒手吃草莓写的情节跌宕起伏,主线明显,等级设定非常清晰,强推!